114學年第1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生活助學金 申請公告
承辦人:劉惠文 電話:(02)7736-4843
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請加入「大同大學安心就學濟助LINE社群」:https://reurl.cc/Wrl4Ke 透過即時訊息的傳遞,定期提醒辦理各項助學措施的繳件期限及格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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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時間(例假日不上班)
114年9月15日至114年9月25日 下午5點止。
申請對象
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具有學籍(不包含研究所在職專班)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。
申請資格及應繳驗文件
★申請資格:
1.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-助學金資格者。(大一新生需於114-2方可申請)
2.持有當年度政府核發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。(大一新生可申請)
★應繳文件:
1.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;
2. 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(向教務處申請)【學業總成績平均學士班需60分以上/碩士班需70分以上】;
3. (中)低收入戶證明。
★★★由課外活動組審核及分配服務單位,以 家庭年收較低 及 家庭現況困難者 優先核給!!!
實施方式
- 受領本助學金學生,每生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 6,000 元且每月應參與生活服務學習24小時;
- 核發期間每年三至六月份及九至十二月份為原則。
申辦須知
- 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,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請務必加入課外活動組官方帳號,並告知學號姓名,以利聯絡分配事宜。
- 申請學生需具以下資格:
(1) 具中華民國國籍與戶籍。
(2)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(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生不可申請)。 - 未依時繳件或繳件資料不合格者,因無法將家庭成員資料送教育部查核所得,故無法受理申請。
- 請務必於【學生資訊系統-教務-個人資料登錄-填寫本人帳戶資料】,本校往來銀行為華南及郵局,除以上兩家金融機構外,其他銀行需自行負擔每筆匯款手續費 30 元。
相關表單下載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表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生活助學金」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及月自評表(請雙面列印)
參考文件
政府端相關法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