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第1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生活助學金 申請公告
承辦人:劉惠文 電話:(02)7736-4843
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請加入「大同大學安心就學濟助LINE社群」:https://reurl.cc/Wrl4Ke 透過即時訊息的傳遞,定期提醒辦理各項助學措施的繳件期限及格式。 |
申辦時間(例假日不上班)
113年8月20日至113年9月13日 下午5點止。
申辦程序
- 列印「申請表」及「生活服務協議書」填寫並簽名。
- 攜帶「申請表」、「生活服務協議書」及「應繳驗文件」至課外活動組辦理。
- 由課外活動組審核及分配服務單位,以 家庭年收較低 及 家庭現況困難者 優先核給。
申請資格及應繳驗文件
★申請資格:
1.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-助學金資格者。(大一新生需於113-2方可申請)
2.持有當年度政府核發之低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。(大一新生可申請)
★應繳文件:
1.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。
2. 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。
3. 113學年第1學期課表。
4. 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【學業總成績平均學士班需60分以上/碩士班需70分以上】(新生除外)
申辦須知
- 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,申請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請務必加入課外活動組官方帳號,並告知學號姓名,以利聯絡分配事宜。
- 申請學生需具以下資格:
(1) 具中華民國國籍與戶籍。
(2) 在學且未辦理休學(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生不可申請)。 - 未依時繳件或繳件資料不合格者,因無法將家庭成員資料送教育部查核所得,故無法受理申請。
- 請務必於【學生資訊系統-教務-個人資料登錄-填寫本人帳戶資料】,本校往來銀行為華南及郵局,除以上兩家金融機構外,其他銀行需自行負擔每筆匯款手續費 30 元。
相關表單下載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表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生活助學金」生活服務學習協議書
【學生申請】大同大學學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紀錄及月自評表(請雙面列印)
【單位彙整】大同大學弱勢助學計畫「生活助學金」生活服務學習申領名冊表
參考文件
政府端相關法規